为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构建完善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医保基金监管模式,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要求,现面向东昌府区社会各界公开选聘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愿意无偿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
(四)具有履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五)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六)医疗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熟悉医药卫生行业政策制度者优先考虑。
二、社会监督员职责
(一)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参与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
(二)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
(三)对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等进行社会监督;
(五)积极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开展明察暗访;
(六)积极参与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其他社会监督。
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任期两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可以连续聘任;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行解聘。
三、社会监督员纪律要求
(一)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活动,不得以监督员身份从事与监督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社会监督员的身份和监督活动谋取私利,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客观公正监督产生影响的财物:
(二)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监督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参与监督活动所获知的过程性信息和未经确定的政策、案件信息;
(三)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与被监督对象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予以回避。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6日至2月24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填写《医保社会监督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报名表发送至公务邮箱:dcfqybj@lc.shandong.cn
联系人:孔祥斋 8419618 15666358533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松桂大街77号东昌府区人民政府院内
附件:医保社会监督员报名登记表
东昌府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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