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山亭区合同制招聘(3640人)| 2023年山亭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报名已结束

山东招考公告

[信息分类]:招考简章

[招录地区]:山亭区

[岗位类型]:合同制

[招录人数]:3640人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19日

2023年山亭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3年山亭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640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06月14日-06月19日报名,山东上岸吧友情提示:请注意报名时间,避免过错考试报名期限。更多招考内容请关注“山东上岸吧”微信公众号每日推文,订阅每日山东人事考试信息动态。陪你一起,直到上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决策部署,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枣庄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亭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2023年山亭区公开招聘364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24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3400个。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4日—6月19日。

二、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主要面向山亭区户籍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登记失业人员具体条件:

1.无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信息;

2.在“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工社保未处于在职参保状态;

3.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中处于登记失业状态。

其中,城镇零就业家庭,同一户籍下所有家庭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失业人员具体条件。如申报者为已婚状态,则其配偶无论是否在其同一户口中,均必须满足失业人员条件。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具有山亭区户籍的(公告发布前取得山亭区户籍)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即低保、五保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已办理残联人证并有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三)不属于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的情形

1.从事个体经营或投资、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

2.职工社会保险处于在职参保的;

3.已经享受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的;

4.已享受职工养老退休待遇的;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

6.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7.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8.不具有与岗位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履职能力的;

9.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条件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

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索引页、家庭成员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街)人社所进行报名。

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等有关证明到村(居)委会提出安置申请。

(二)资格预审

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后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到镇(街)人社所,由镇(街)人社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上报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

(三)民主评议

各镇(街)人社所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村(居)委会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不少于15人)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四)审核公示

村(居)委会对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镇(街)负责对村(居)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录入系统并确认无误后报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协议签订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

城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岗前培训

镇(街)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整建制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项目,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坚持以岗位需要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基础的原则,结合岗位设置分门别类进行培训。主要培训通用知识和专业技能,增强在岗人员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安全意识。

(七)安排上岗

培训结束后,各村(居)负责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薪酬待遇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原则上按照每人1700元/月标准(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财政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区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

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区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六、监督管理

(一)信息化管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二)日常管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具体管理工作由所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参与具体使用管理等工作。加强日常监督,镇(街)相关部门要督促在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收回其城乡公益性岗位指标,纠正查处及清退违规在岗人员,责令退还相应款项,追究相关单位或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四)退出管理。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七、联系电话


附件:山亭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附件:山亭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2023.06.12.doc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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