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茌平区合同制招聘(183人)| 茌平区2023年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报名已结束

山东招考公告

[信息分类]:招考简章

[招录地区]:茌平区

[岗位类型]:合同制

[招录人数]:183人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10月26日

茌平区2023年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3年茌平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83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10月26日报名,山东上岸吧友情提示:请注意报名时间,避免过错考试报名期限。更多招考内容请关注“山东上岸吧”微信公众号每日推文,订阅每日山东人事考试信息动态。陪你一起,直到上岸。

根据2023年第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招录情况,经研究决定第二批次拟招录183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为在人社部门登记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4050”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4.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聘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区人社局备案后方可上岗。

下列情形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条件:

1.实现单位就业的,包括但不限于被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等;

2.从事城乡公益性岗位期满退出的;

3.属于自主创业的,包括但不限于担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经济主体的法人,或属于市场经济主体的股东,或兼任市场经济主体的经理、监事、理事、董事等;

4.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的;

5.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

6.属于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的;

7.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

8.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9.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0.无法满足上岗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

11.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26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见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4.报名材料

城镇公益岗报名时应为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提供相应材料3份,区人社局、乡镇(街道)、村(社区)各保留一份。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4050”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申请人与子女的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4)低保家庭成员提供低保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民主评议和公示

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所在社区、村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审核后将拟录用人员情况报区人社局。

(三)协议签订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期限为1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协议终止日期至法定退休月份,协议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续签。

(四)岗前培训

按照“谁开发、谁培训”的原则,由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通用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培训总课时不低于15学时,每学时45分钟。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安排上岗

用人单位负责及时组织聘用人员到岗到位,按照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岗位待遇及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招聘相关信息在“茌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有关年龄确定截止到2023年10月。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1、茌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茌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茌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x

附件:第二批城镇公益岗岗位信息表.xlsx

The End
收藏 订阅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公告均来源于各考试官方网站,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二维码
意见反馈